曹辙晰在校园乱晃了大约半个小时,最终走向足球场。
球场的人很少,毕竟还不是晚上,而且在大学里的恋爱不用躲藏,只要不妨碍他人,哪里都可变成恋爱场地,球场自然也变得没有那么重要。
即使刚才室友的话没有别的意思,但他确实烦躁了。
三个室友联谊回来,跳过谈论联谊的见闻和所感,直接谈及起在市见到的席霏然。这也让他始料未及。
他们没有理睬他,话题却又围绕着他。碍于他的在场,他们也未曾对席霏然妄加评论,可语气里却有着明显的撮合的意味。
他们说:“她不错。”
她不错。他记得吴迪前段时间也这样说。
如果没有后面有人无意提及起那个他很久都没有再想起过的名字,他并不反感他们前面所说的话。
尽管夏季还未过去,但此刻的凉意却很足,习习微风吹在身上,有说不出的舒服。
曹辙晰走到球场中央坐下,然后闭着眼睛,任凭风拍打着他的脸。
突然,他还是想起了那个他已经很久没有再想起的女生。
高中时,他与她也曾这样,总是在晚自习下课后偷偷相约在学校的足球场见面。他们像任何一对单纯而腼腆的高中情侣那样,从来只是羞涩地并肩沿着跑道跑步或散步,牵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尤其可笑的是,每次两人都要一前一后地防着被“扫荡”的学校领导抓到。任何一方若是感觉到了领导手电筒出的微光,他们会默契地分头奋力跑回各自宿舍。
那时,对于他们来说,那样的奔跑都是奢侈的。
而对于领导来说,抓早恋是任重道远的。
有一次,他早早来到球场,像现在一样坐在中央。后到的她偷偷来到他身后捂住他眼睛。他知道是她,却故意说出别人的名字。奇怪的是她竟没生气,也没了以往的活泼,她靠在他肩上说了很多话。
她说,又有一对高三的情侣分手了。
那时候他不以为然地告诉她,分手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她仰起头,用很悲伤的语气问:“很平常么?如果我们也分手了呢?”
他好笑地摸着她头:“我们没分。”
他的话语虽轻松,可却把她的脸上的忧伤尽收眼底。至于他为什么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
而“如果”的事那么多,答案又多得分门别类,他猜不中结果。若非得斤斤计较的话,那他们的分手也是平常的事态,他们也是凡人,所以他们的结局不会有所不同。那时他是这么想的。
那样回答后,他的肩膀一轻,她的头已从他肩膀脱离。他转头诧异地看着双眼微红的她。
“我是说如果我们也分手了,”她是如此执着于这个问题,情绪都有些不稳定,“分手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那你呢?”他反问。
她一怔,随即像誓般肯定道:“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所以,就算我们分开了,你也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他说了“好”,她才满意地重新靠回他的肩膀:“好想就一直这样子。辙晰,我突然不想毕业了,是不是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那么的单纯,以为不毕业就会一直在一起,真是傻得可以。
他不记得当时的回答了。年少时的爱情话语里,多少有点童言无忌的味道,因为年轻,所以舍得轻易给出承诺,但却忘了什么“山盟海誓”只是一个成语而已。所以那些无关紧要的回答他全已忘记。
只记得那次约会的结局是,他为了逗她开心而一本正经地说领导又来“扫荡”,她吓得马上跳起来,跑了一段路,回头却现他还坐在原地并且大笑着……
青春时的爱恋很美好。虽然幼稚,可是却都爱得那么真实那么认真。誓言还在耳边,可身边的人却早已不知去向。
想起过去,曹辙晰仍觉好笑,可笑着笑着又觉苦涩。那个女生跟他的过去已渐渐远去,与她有关的印记也变得日渐模糊,伤口愈合过后的伤疤也只剩下浅浅的痕迹。
时间,果然会冲淡一切。
所以舍友说的那些他都懂,他也不是在逃避,只是没想好怎么重新开始。
想起室友的话,脑中突然现出今天看到的那抹红。
席霏然跟苏媛逛完街,回到宿舍小憩一会儿,又用温水洗去身上的风沙,最后躺了一个多小时。
室友联谊还未回来,宿舍安静得过分。她在床上睁着眼睛呆,觉得今天似乎过得有些漫长。
挣扎了一会儿,席霏然果断下床,打开那个很久没有动过的小箱子,从里面拿出丢失后又得回的日记本。
翻了一下,看到一大串的英文,她没有看下去。又翻了一下,她静下心来看了一篇日记:
“……听说,两个人频繁的偶遇,至少有一个人知道那并不是偶然。每次我能邂逅那个人,也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并非偶然……”
曾经很多次,席霏然假装路过他训练的那条跑道,表面再怎么若无其事,心里却万分期待他的出现。可在等待偶遇的路上,通常以她的黯然而归收场,甚至连她最后的一点念想都抹杀掉。
她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晚她同样兴致勃勃地到操场逛,脑海上演了无数与他相遇的情形。她还是没“偶遇”到他。在历经了多次相同的结果后,她并没有感到很难过。直到她突然看到一个背影很像他的人,在惊喜得心都要跳出来之时,她紧张地跟在那人的身后,待那人回头,她的心才沉了下去。
她又翻到了下一篇:
“……他就那样穿着旗手服站在升旗台上……”
那天是周一,轮到外语学院升旗,她却意外地看到了旗台上的曹辙晰。跟她预想中的一样,穿上正式服装的他是那样的好看。
从那次以后她开始期待每周一次的升旗。
看完两篇日记,席霏然再也没有翻下去的冲动,好像每次手指一动,本子上的字都在嘲笑自己。她果断把日记本盖上放好。
它果然还是更合适待在箱子里,像她的暗恋,没有光线。
当初为了能够见那个人一面,她真的为了制造出“偶遇”而很努力地乱晃,可很多时候她的偶遇只换回了失落的自己。
她还记得,那次在升旗台上看到过他后,此后的每个周一她几乎都去升旗,没有组织时她就混进社团的队列,反正里面的人大多都相互不认识。她站在队伍的最后面,然后伸长脖子掂着脚望着升旗台,那么滑稽的动作只是为了看一个不认识她的人一眼。
傻吗?或许吧。
<div>
更多访问:ba1shu。la</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