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就化作了厌恶,他冷冷说道:“我只说一句话,你爱听不听。不要和不归山结仇,特别是天权这个人。你自己知道怎么做。”
说罢转身想走,却听小蛮淡道:“他怎么样,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泽秀忍不住想反击,他真是受够这个讨厌的女人了,谁知迟了一步,一向喜欢玩潇洒的他,这次被人玩了个潇洒,她先一步转身离开,远远将他撇开。泽秀愣了半晌,只气得脑门青筋乱蹦。他要赶紧离开不归山,再和她待下去,他迟早会被怒气憋死。
结果小蛮还是痛快地吃了一顿美食,又痛快地洗了个澡,完全把泽秀的警告丢在脑后。其间泽秀不知用那双可怕的桃花眼瞪了她多少次,通通被她装作没看见。
这帮人,总觉得自己很行,可以随意操控别人,总该让他们知道,世上会有人不鸟他们那一套的,就像他们不鸟自己那一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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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如水,正厅里还是那么安静,没有一个人敢在这个时候凑过来当炮灰。
天权虽然遭遇这种侮辱,但他毕竟是不归山上层贵公子,权势仍在。
通常来说,有权有势的人暂时倒霉的时候,都会希望世上没人发现,没人记得,这样以后他们还会保留着曾经的面子跟架子。这里的人深深明白这个道理,纷纷装作不知道,仿佛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忘记不归山还有个正厅的存在,连一只麻雀也不敢随便进来触霉头。
不过眼下似乎有个不长脑子的家伙正往这里过来,脚步声隔了老远都能听见。
天权没有动,他一直维持着跪下的姿势,连头发都没乱上一丝。但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不吃不喝跪上一下午外加大半夜,看上去都会有那么一些憔悴。他唇上有些干裂,可一双眼还是幽深如夜空,捉摸不到任何情绪。
一双精致的绣花鞋出现在高高的门槛上,鞋子的主人穿着米白绣银花的百褶裙,很是雅致。可惜她的动作并不怎么雅观,按照最基本的礼仪,任何房间的门槛都是不可以踩的,那是大不敬。
这双脚就毫不客气地踩在门槛上,纤细的足尖微微朝下,极是俏皮。但她显然不打算进来,只站在门槛上笑吟吟地看着他狼狈的样子,相当享受。
她不说话,天权也不说话,好像打算把她当作空气。但这种相对的沉默,很快会因为一个人忍不住而破功。
破功的人当然不会是她,于是天权开口了,低声道:“不要踩着门槛,很没礼貌。”
小蛮玩着袖子上的流苏,笑道:“应当说,不要用箭指着别人,更不应当在大庭广众之下划破女孩子的衣服。这些通通都是没礼貌到极致的行为。”
天权没说话。
小蛮也不在意,还是笑:“据说你应当和我道歉来着,不过看你的样子,是没有这个打算的。我脑子很清醒,压根不指望你的道歉。可是就这样让你起来,我又会不甘心,你说该怎么办呢?”
天权沉默片刻,才道:“如果小主希望我道歉,那我……”
话未说完,只听头顶一阵劲风刮过,以他的身手,要避开是易如反掌,可他定在那里不动,只听“啪”地一声,他左颊上结结实实吃了一耳光。
小蛮摸着左手,轻道:“倒把我的手打疼了。只是便宜了你,平身就是,三叩九拜的大礼,我一福薄之人承受不来,你无非是折我寿罢了。”
天权摸了摸发热的左脸,唇角有一丝血迹,她下手十分狠。他缓缓站了起来,目光晶亮,定定低头看着她。
小蛮后退了一步,讥诮地笑了起来,“你的血也不是冰渣么。没事的话,我走了。”
她掉脸就跑,完全是小人得志之后不敢逗留的势头。
天权抹去唇角的血迹,静静在厅中站了很久,双手慢慢结成拳头,最后,抬手在一个放着吊兰的红木架子上轻轻一拍,无声无息地走出大厅。
走后没有多久,只听“咔嚓”一个轻微的碎裂声,那红木的架子静悄悄裂开了一道缝,一片片碎在地上。
角之卷 第二十章 五方之角(二)
今天连着两更,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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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主角,哪怕是冒充的,也必须面对你将要面临的命运。
比如说,你要报那个血海深仇,要光复你被灭门的家族,从此以后见人杀人见佛杀佛,满世界乱跑就为了凑齐同盟,做一番伟大又狗血的事业——虽然那和你根本屁的关系都没有。
小蛮笑得一脸和谐,聚精会神地听着水将军给他们讲解如何光复苍崖城,报血海深仇的过程。
“江湖上的人提到天刹十方,大多会皱一皱眉头,身为邪魔外道,他们不得人心也是显而易见的。不说那些暗地里做的阴损事,单是西安符金刀一门、开封府碧水门、福建龙城一族——这些正道人士无缘无故被一夜灭门的惨案,足以令人动容。如今苍崖城一事,更是令江湖各派正道义愤填膺。小主身为苍崖城仅剩之血脉,初入江湖,便能获得众多庇荫,实乃万幸,只要小主振臂一呼,武林人士必然纷纷相助,光复苍崖城,指日可待。”
振臂一呼就万人响应,她是皇帝老子吗?这帮老爷子,活了大把年纪,怎么还如此天真,没有利益的事情,人家干嘛要帮你。再说了,报仇和光复真有那么容易,他们不归山早就可以一力承担了,不是说不归山对苍崖城感恩戴德吗?还要让她一个弱女子出去跑江湖,根本是拿人当白痴耍。
小蛮忍住打呵欠的欲望,换了刚痊愈的右手撑住下巴,继续听。
“报仇一事确然有难度,那天刹十方臭名昭著,江湖中虽然人人痛恨,但不可否认他们确实实力强劲,小主纵然能够集结同盟,为免伤亡过多,还是要想个更好的法子。”
小蛮开始用手指在桌上乱点,旁边的泽秀悄悄在下面踢了她一脚,嘴上却说道:“到底是不是天刹十方做的,还不能断定,不归山何必将这个罪名强行安在人家头上?”
水将军没理他,倒是土老板又来打圆场,笑道:“泽秀先生莫非不相信苍崖城的招魂法术?当日小主开坛召集苍崖亡魂,重现灭族景象,不归山从上到下都看得清清楚楚。那群黑衣人个个背后都有红白十字弯刀,正是天刹十方的标志。小主一直被养在深闺,江湖上的事情,她半点也不清楚,灭族之时也是被族中勇士竭尽全力送了出来,她能编造出这种事情吗?”
养在深闺的淑女会是这种德性吗?
算了,他不想在天刹十方的事情上继续纠缠,是是非非,没必要光听不归山的说辞,改日他自去江湖上打探。
水将军见没人再提出异议,于是继续说道:“我们这几年明里暗里探访多时,得知天刹十方最近在收集传说中的五方之角,那是苍崖城先辈分别安置在五方的圣器,用以镇压邪灵,具有十分霸道的力量。虽然不知天刹十方要收集了来有何用,但小主身份特殊,必定知晓五方之角的功用与埋藏地点,不如先他们一步收集齐五方之角,将这原本属于苍崖城的力量握在手中。”
天底下居然还有这么迷信古怪的事情,谁知道邪灵是什么东西?谁也没见过神仙鬼怪,这些根本是胡编乱造出来的怪力乱神,居然有人煞有其事地当作一件事来讲。
小蛮想笑,可是突然想起曾经在祭坛上发生的古怪事情,一时又笑不出来了。
她可是“亲眼”见到怪力乱神的景象。
苍崖城果真是神秘莫测,掌握了普通人永远也不能了解的古怪力量,难怪树大招风,一朝被灭。
这样说起来,五方之角还真有那么点门道。小蛮一时沉吟未决,却听土老板笑道:“这种邪灵圣器的说法,听来虽觉荒谬可笑,但毕竟是苍崖城的遗物。实际上,邪灵也未必是真有其事,苍崖城历经上百年的辉煌,囤积的宝藏自然数不胜数,五方之角应当是找到苍崖城宝藏的关键,那天刹十方花费人力去寻找,倒也正常。”
宝藏两个字立即让小蛮精神一振,钱是永远不会嫌多的,如果她能找到五方之角,说不定真能挖到宝藏,那她岂不是大发了?先不管真正的苍崖城小主在那里,总之现在她是众人眼里的小主,宝藏是苍崖城的,就等于是她一个人的——狗屎运啊!这等好事如何能放过?!
她两眼发光,登时就要接下这个任务。
“我们也仅仅是听说过五方之角的存在,还请问小主,那究竟是何等物事,埋在何处?”
水将军的问题让小蛮呆了一下。
呃,这个嘛……她怎么会知道。
“五方之角的事我只听人提过一次,据说那是本族最大的秘密,须得待我成年之后再告诉我。可惜……我还未成年,家族就被……”小蛮抹了抹伤心的眼泪,说得煞有其事,“所以我也和各位一样,并不清楚。”
周围响起一阵阵遗憾的喟叹声,金员外笑呵呵地说道:“小主不必难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找寻五方之角的行动,不归山必定倾力相助,定要赶在天刹十方之前将它们夺回。”
笑呵呵的老坏蛋,只会说空话!小蛮最讨厌他,紧闭着嘴不说话。
一直做高深莫测状的木先生开口了,这老头子要么不说话当哑巴,要说话必然就是下结论,人人都听他的,“天权,天玑,摇光三人下山辅佐小主寻找五方之角。老沙那一组的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前方打探情报,一部分在后接应。势必要赶在天刹十方之前找到五方之角。”
不会吧!让那个冰块脸跟着她下山?!小蛮的脸顿时垮了,回头偷偷看一眼天权,他面无表情,只答了个是,跟着又道:“晚辈愿在前替小主探路,倘若遇到天刹十方,沙先生他们只怕抵挡不住,还需我照应着。”
大善!看起来冰块脸也不愿意跟她一起行动,他射了她一箭,她回了他一耳光,两个人越扯越深,路上一个不好他要报复回来,没有金木水火土五人在旁边护着,摇光天玑两人又听他的话,她岂不是要倒大霉。
木先生点头道:“也好。让老沙进来。”
说罢,回头和颜悦色地对小蛮说道:“小主,这一去虽有众人相护,但风险仍是极大。按理说,我五人应当下山相助……”
话未说完,金员外又笑道:“小主年纪虽然小,志气却不小。此事她必然心有决定,我们五个老人家,何必跟着煞风景,乱出主意,倒给她添麻烦。”
所以说,这个金员外是最讨厌的,真是一点也没说错。
小蛮假惺惺地笑道:“是啊,苍崖城的事总不好劳烦各位这样全力相助,你们肯帮我,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土老板柔声道:“小主只是一个稚龄少女,此一去江湖便是旦夕福祸,危险太大。不如找寻五方之角的事就交给天权他们,小主留在不归山,由我们照顾,岂不是更好。”
不好!一点也不好!那宝藏岂不是要被不归山吞并!虽说宝藏本来也不是她的,但岂有快到手的东西被别人抢走的道理。
“土老板这话虽然是关爱小主,但也难免小觑了她。更何况,此去一行,找寻五方之角纵然重要,但寻求同盟光复苍崖城也不能耽误。我们出面总是名不正言不顺,难免遭人口实,还是要小主亲自出面才好。”
金员外又开始发表他令人厌恶的言论,不过这次,小蛮连连点头,生怕对方一个转念,让自己留在不归山,那宝藏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
木先生沉吟半晌,突然道:“来人,将库中乙卯编号的物事取来。”
立即有人答应着去了,不出片刻,有两人分别捧着一只檀木盒子献上。木先生取过一个较小的,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块羊脂白玉雕琢出的饰物,像是老鹰,又像夜叉,约有半个巴掌大,说不出是个什么怪模样。
他将那块玉捧起,原来是挂在脖子上的挂坠,下面垂着长长的绞丝金链。玉下面垫着一块破破烂烂的布,展开一看,却见红红蓝蓝画得乱七八糟,像是一块地图。
“小主,这块玉饰便是当年小主的外婆送给不归山的一件宝物,雕得是苍崖城中供奉的东方之神,有趋吉避凶的功效,如今物归原主,小主带着它上路吧。这块地图,是上上代小主遗落在本派的物事,前段时间整理仓库才被发现,可惜苍崖城物是人非,今日也一并交还给小主,兴许能有一些用处。”
小蛮接过玉饰,只觉触手温润,她也不懂玉的价值如何,但直觉这是个无价之宝,一时不由口水泛滥,心里朵朵花开。
又发了又发了!幸好她逃跑不成功,遇到了泽秀,若不回来这一趟,岂能得到宝藏的喜讯,又怎么拿到这么一块绝世好玉?可见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果然是有点道理的。
木先生将那块地图交给她,只见上面画得乱七八糟,也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还用细细的朱砂笔在上面标上甲子,乙丑等等标记,猛然一看像地图,仔细一看,根本是信手涂鸦,不知所云。
这东西看上去好像一点也不值钱,小蛮不屑一顾,随手塞进怀里,回头就打算当作破布扔掉,谁知木先生又道:“这块地图玄机奥妙,我等实在无法参透,曾经请了高人前来探索,大抵是苍崖城中的秘术,将中原大地划分为许多块,与寻常地图完全不同,自成一派。我斗胆猜想,或许是与五方之角有关,交给小主,当然再合适不过。”
要不怎么说大家都忌讳着苍崖城,他们果然是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画个地图也和人家不同,神秘兮兮地,不知捣什么鬼。
不过既然有可能是宝藏地图,那留着总没错。
木先生又将另一人手上稍长些的匣子打开,小蛮以为又是什么宝贝,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里面躺着一把通体赤红的弯刀,鎏金的刀鞘,上面用大小不一的绿色宝石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红绿相间,简直夺目之极。
木先生取出那把弯刀,它大约有一尺来长,可算短刀了。轻轻将刀抽出来,刀身澄澈犹如秋水,上面刻着水波一样的花纹。土老板取出一块紫色方巾放在上面,轻轻一吹,那块薄软的纱巾竟然一分为二。连泽秀也忍不住赞叹:“好刀!”
木先生将这通体赤绯的弯刀交给小蛮,道:“江湖j险,小主留着这把刀,做防身之用。”
小蛮手腕都快抖起来,天啊,一下子得到这么多宝贝,老天实在是太厚爱她了!她激动的差点掩面哭泣——这人啊,运气要一来,挡都挡不住。从今往后,她再也不是穷鬼小蛮,要改名,叫富婆小蛮了。
“刀……有名字吗?”她记得以前在茶馆听说书,江湖大侠身上的武器都得有个漂亮名字,好吧,她虽然不是什么大侠,但这种宝贝刀肯定得有个名字,这才威风气派。
“有,它叫赤霞。”
话音刚落,只见走进来几个人,打头的正是天玑和摇光两人,显然他们是得到指令了,要护送她去找五方之角,两人都换上了轻便衣装,除下标志性的不归山服饰。
小蛮眼睛尖,早就看到两人身后还缩着一人,正是把她带过来的老沙,他显然不希望小蛮发现自己,躲在天玑后面,低着头,一副心虚的样子。
这个人,知道她不是真正的小主,不管他有没有把这事说出去,总之不能让他逃了干系。
“干爹!”小蛮欢喜之极,脆生生地叫了他一声,“干爹!您总算来看小蛮了!”
娇脆的声音在屋里回荡,回荡,回荡……
所有人都看着他。
老沙心里苦得像黄连,只能呵呵笑道:“小蛮,干爹也一直想着你,见你大好,干爹心中十分欣慰。”
角之卷 第二十一章 五方之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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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老沙确定自己已经和小蛮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她要是搞点什么妖蛾子,金木水火土肯定第一个找他算账,谁让他是人家“干爹”——还是三千两银子买来的干爹,破了财外加惹了一身麻烦。
如果他早知道小蛮绝对不会放过自己,打死他也不会把她带到不归山来。
世人大多以貌取人,小蛮的外貌太容易迷惑人,起初他还真以为这是个纯洁天真的小姑娘,结果事实上恰恰相反,他吃亏吃大了。
筵席结束之后,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拉着小蛮说悄悄话:“你既然已经答应下来,就要好好去做,明白吗?别整出什么麻烦,那三千两银子可不能白拿。俗话说的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点做人的道理我想你这么聪明的孩子应当明白。”
小蛮笑道:“干爹你老人家真会说话,把这事当作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了。”
老沙眉头一挑:“莫非不是这样吗?”
“你老真够胆大包天的。”小蛮笑,“不知是你拿那些老爷子当白痴耍,还是你们整个不归山拿我当白痴耍。”
老沙四处看看,确定没人,这才放低了声音,道:“这些话以后不要再说,也是为你自己好。你纵然聪明伶俐,但毕竟只是个小女孩儿,江湖j险你半点也不懂,要杀你这样的女娃娃,简直易如反掌。你又想留着命,又要拿钱享福,总得学乖些,好事总不能让你一人占了,别人都是白痴不成?”
小蛮淡道:“干爹你说了那么多,无非是让我乖乖做事少说话罢了。我看,是整个不归山拿我当炮灰呢,个个还煞有其事的。”
老沙急得皱眉,“还在胡扯!”
小蛮嘻嘻笑了起来,“说着玩而已,我既然是小主,这些事当然是本分,干爹我这样说对不对?”
老沙叹了一口气:“你这样的性子,聪明太过外露,迟早要倒大霉。罢罢,事到如今也无法,你好好去做就是。”
小蛮对他的告诫根本是没往心上去,她竖起五根白皙纤细的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什么意思?”老沙莫名其妙。
小蛮眨了眨眼睛,“五千两银子啊!这么困难的事情,三千两怎么够,起码也要五千两。你也知道江湖j险,我半点武功也不会,被人追杀只有掉命的份,那些个北斗七屎个个看我不顺眼,路上未必真会照应我,不多给钱,就太不厚道了。”
不厚道的根本是你!老沙拿她真是没办法,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这可是在不归山呢!他只得敷衍道:“好好,现在手头没那么多银子,回头有了一定给你。”
小蛮怎么可能吃他这一套,笑道:“什么时候才有?可别空吊着我胃口,我没什么耐性的。”
老沙恨不得把她掐死,脸色铁青,勉强道:“你先下山去,两个月之内,银子一定送到你手上。”
小蛮这才稍稍有些满意。嗯,两个月,既然这样,就先玩两个月吧,等银子到手了,她再开始给他们“干活”,做买卖的,可不能亏本,不是么?
“那我去收拾东西了,这一路就麻烦干爹你老人家在后面照应着。我年纪小,什么也不懂,干爹要多教导才是。”
她格格笑着,心满意足地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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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光复家族、寻求同盟、报仇雪恨等一系列苦差事就落到了她的头上,这就是做主角的悲惨命运啊。小蛮叹了一口气,自觉十分命苦。
此刻她身在一辆华美精致的大车里,周围都是柔软香喷喷的垫子,饿了想吃东西,随手一拉,车壁上的抽屉就开了,里面糕点酒水一一齐全。要是困了,倒头就可以睡,随便什么形状都毫不费劲。
她这辈子几乎就没这么舒服过。心里甚至有些飘飘然:这样的差事多来点,其实也不坏嘛。
悠哉悠哉地揭开严实的窗帘,结果她立即被扑面而来的风雪给打得七荤八素,手忙脚乱地合上窗帘,只听车外天玑哈哈笑道:“没用!这点小风雪都受不了!”
小蛮没生气,悄悄把窗帘揭开一条缝,那小风夹着雪花刮在脸上,还真有点毛骨悚然。外面是白茫茫一片,淡灰色像晕开的水墨,勾勒在银白色上,原来是遥远起伏的山峦。她说道:“咱们走了有快半个月了吧?我记得现在刚到三月,应当是春天呀,怎么这里还下雪?”
在前面赶马车的摇光戴着白狐帽子,鼻子冻得红通通,倒多了些俏皮,她扶着帽子,道:“关外都是这种恶劣天气啦,要到五六月才会放晴化雪,十月不到又要开始下雪。”
“咱们要往哪里去啊?”
“眼下正绕过金山(注:即今天的阿尔泰山),要去契丹人的地方。天权他们探了情报,说有天刹十方的人在太白山(注:即今天的长白山)附近活动,说不定五方之角之一就在那里。何况顺路经过和林,有旧识呢,小主要结交同盟,不能不去。”
小蛮懒懒躺回去,慢悠悠说道:“契丹人的地方,怎么会有同盟,你们不归山认识的人可真够怪异的。”
摇光赶紧摇头:“不是呀!常老先生才不是契丹人!他是宋人!只不过……没住在中原罢了。”
“常老先生?”
“是呀,他是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前辈呢,是前任栖霞派掌门,和不归山交情深厚。如果由他出面帮助小主号召,一定事半功倍。”
摇光说得一本正经,隔着车壁,她没见到小蛮懒洋洋的模样,很显然,她根本没听进去。
反正她只是答应老沙不随便乱说,尽量努力做好这事,但至于最后结果如何,谁也不知道,她随便耍耍,就是不成功,他们也没理由怪她,要怪就怪那些不肯帮她的所谓同盟。
哎,还是买块地,盖个大房子,过她的富婆日子是要紧。
不知过了多少天,小蛮都快在车上闷出蛆来了,这一日车子终于驶进一座城池,想来应当就是他们说的和林了。
小蛮穿上貂皮大氅,头戴狐皮帽子,小小一张脸几乎淹没在厚重的衣服里,莹润白皙,十分可爱。她倚在马车上,长长舒了一口气,白雾立即笼罩了她的脸,睫毛湿漉漉的,叹道:“好冷!我还以为自己很耐冻了,没想到这里这么冷。”
摇光收拾着车厢里的杂物,听她抱怨,便好脾气地笑道:“小主没有内力在身上,又那么瘦弱,真是难为你了。回头让旅馆点上热热的火盆子,坐一会就不冷啦。”
正说着,却见天玑从拐角绕了过来,据说他们北斗七使之间有自己秘密的通信方式,他这会就是去找天权的记号呢。
天玑年纪不大,应当也只有十五六岁,瘦瘦长长的个子,有一种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味道,加上他长得唇红齿白,十分俊美,更兼服饰华贵,这极北的苦寒之地,个个都是彪形大汉,甚少见到这种类型的美少年,一路上过来,不知有多少人偷偷盯着他看,眼珠子死活舍不得离开。
天玑毫不在意,手里捏着薄薄一块树皮,走到跟前晃了晃:“天权早就到了,在东街和济客栈等咱们。”
摇光听说,赶紧牵着马车要走,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东街在什么地方?”
天玑把手一摊,笑得无赖:“我怎么知道。你去问呀。”
摇光瞪他一眼:“我早知道你出来就是这种惫懒德性!木先生他们根本不该派你出来!一路上你什么事都不做,只会偷懒!你等着,我一定把这事告诉金员外!”
天玑道:“哪个偷懒了?本来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这些事就是女人做的嘛!哪有男人做这些事的道理!我出来只是给小蛮做护卫,保护她的安危,又不是做老妈子!你就会告状,除了告状就没别的专长,以后就叫你告状王好了。”
摇光忍不住还要骂他,他俩在一起,三天两头就要斗嘴,每次都是天玑挑头,偏偏他伶牙俐齿,摇光老实憨厚,往往被他气得暴跳如雷。
小蛮咳了一声,慢悠悠说道:“别吵嘛,别人都看着呢,你们不是一直提醒我这一路要低调低调?”
摇光赶紧回头,果然见周围渐渐有人围过来看热闹,吓得赶紧牵着马车朝前走,天玑笑嘻嘻地跟在后面,又道:“别气啦,就算我错了,好不好?你本来就长得难看,再苦着脸,更难看,对着你这种脸,让我怎么吃饭?”
摇光气得一个劲踢着地上的积雪,一个字也不说。天玑搓搓手,“好啦,我去问路,你们等着。”
说罢他还真的端着一张可爱笑脸去问路了,摆摊子的契丹老太婆一见他便欢喜得要笑,恨不得用手揉他两下,没两下就问到了具体地址。天玑得意洋洋地过来,笑道:“问到啦。怎么样,还说我不做事?”
摇光余怒未消,冷道:“我管你!不做就不做!反正也和我无关。”
天玑使出浑身解数,又是鬼脸又是笑话,最后终于把她逗得露出笑脸来,咬牙道:“回头让天权看看你的样子!小主还在这里呢,让她笑话咱们!”
小蛮赶紧摇头:“没事,没事。你们继续,当我不存在好了。”
呃,青年男女,青梅竹马,一路同行,干柴烈火……那个,可以理解。
街角那里突然有一个黑衣人一晃而过,小蛮一愣,只觉十分熟悉。那身材,垂到腰下的粗长辫子——难道是泽秀?他难道也跟来了这里?
她不由想起当时在不归山,商定好了具体下山的日子之后,泽秀就先离开了不归山,和来的时候一样,连个招呼都不打。这人倒是潇洒狂妄的很,偏偏不归山还挺在乎他,一切礼节到位,似乎不想得罪他。
这个人,是不是来头不小?
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双多情轻佻的桃花眼,他虽然粗鲁又野蛮,但仔细回想起来,倒还真没做出什么真正粗鲁的事情。记得吃饭的时候,他的姿态丝毫不输给天权,压根是两个豪门公子的德性。
有意思,江湖浪人,豪门贵公子,泽秀啊泽秀,你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角之卷完)
宝之卷 第一章 连衣(一)
今天继续连续两更,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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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一向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辽人,宋人,回鹘,西夏,甚至蒙古、女真人都乱七八糟混在一起。国家之间有政治问题,十分复杂,牵扯到劳苦大众之中,问题突然就变得简单了,总的来说就是我看你不顺眼,你看我觉得很烦,最后扯上大义的旗子,吵架打架都是家常便饭。
据说,单身旅客商人经过这里,都要花钱请个有身手的护卫,否则很容易出事。当然,这并不代表大批的商旅就很安全,杀人越货的匪徒数不胜数,心情好的时候,你上点贿赂,勉强能保命过去,遇到人家心情不好,对不起,命也要,钱也要。
和济客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是一个大型护卫挑选交易场所。楼下有个巨大无比的大厅,天一亮就人来人往,交易双方互相挑选,谈定了便交钱走人,那些做护卫的人常常自嘲是做皮肉生意的,人家交钱,他们给人,比他妈表子还热情彻底。
现在,天权坐在角落里喝茶,用的是自己带出来的白瓷茶杯。
前面早已说过,他是个贵公子,而且是十分贵的那种贵公子,所以有洁癖也是很正常的,但洁癖到连坐垫、被子枕头、筷子食具等出门都要带上,如果自己忘了带,宁可不在外面吃饭睡觉,就未免不正常了。
此刻他在偏僻角落里,手里端着自己常用的白瓷茶杯,杯里装着自己带出来的天山泉水,水里泡着自己带出来的上等顾渚紫笋茶,桌上铺着自己带出来的锦缎布,椅子上垫着自己带出来的青缎绣花半旧软垫——伙计们在周围走了又走,看了又看,谁也不好意思过去招呼他要吃点什么。
大厅里闹哄哄的,有人喝酒吃菜,有人豪谈阔论,更多的是那些挑选已经等待被挑的商旅护卫们。
突然,客栈门前一阵喧嚣,紧跟着又安静下来,天权不经意抬头一看,却见门外呼啦啦涌进一群头戴狐皮帽的契丹人,个个凶猛无比,推搡挤压,瞬间就占了大块地方。这里毕竟是辽地,他们这般嚣张,别人也敢怒不敢言,只能暗地痛骂:契丹狗!
不一会,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传来,眨眼间,一个身穿轻便猎装,长靴轻裘的少年公子便走了进来。大约是骑马纵驰了很久,他额上有些细汗,风尘仆仆,然而人人都觉眼前一亮,心中忍不住便要赞叹一声:好一个公子爷!
他一进来便脱了裘皮和帽子,里面是一袭鸦青长褂,衣襟上绣着斑斓蝴蝶,映得星目剑眉,十分俊挺,眉宇间更有一股匪气,一种妖气,极为炫目。
“上茶来。”他随口吩咐了一声,说得是契丹话。
那些契丹护卫推开厅中拥挤的众人,硬是为他开出一条路,其中一人见到天权坐着的角落最安静,也最干净,立即上前一拍桌子:“让开!”
天权低头去吹茶面上的热气,恍若不闻,长睫淡淡垂下,看不见表情。
那侍卫咣地一下抽出刀来,对着他的脑袋就砍了下去,谁知那刀钉在他脑袋旁尺余的地方,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了,定睛一看,却见他用两根修长的手指轻轻夹住刀身,似是丝毫不费力气。
那人有些被震住,想要往回抽刀,还是抽不出来,用得劲大了,只见天权的手腕微微一转,掌中也不知藏了什么东西,精光一闪,只听那刀“咔”地一声,硬生生断成两截。
天权夹着那一截断刀,抬眼往那少年公子面上轻轻一扫,那位公子瞥见他如冰似雪的容貌,禁不住倒抽一口气。不防他突然将断刀掷来,冷道:“滚。”寒光一亮,那公子倒也镇定,居然一动不动,在众多契丹侍卫的呵呼声中,那截断刀险险贴着他的左颊,钉在了木头柱子上,入木三分,还在微微打颤。
众人此时望向天权的眼神已经不止是好奇,简直变成了崇拜。在契丹人的地方对契丹人大不敬,这是说书故事里英雄人物才有的行径!这人绝对是个英雄!
不过他们现在更好奇那位契丹公子会有什么反应,唰地一下,视线全部集中在他身上。
契丹公子盯着天权看了一会,眼睛慢慢眯了起来,脸上似是微微一红,倒背着手走过去,侍卫急忙替他拉开天权对面的那条椅子,铺上干净的皮毛。他坐下,张口便道:“你叫什么名字?”
天权还是恍若未闻,眉毛尖都不动一下。契丹公子抽出一条花手帕,擦了擦嘴,狭长的眼滴溜溜在天权脸上打转,那种眼神,令人毛骨悚然。
侍卫们送上美酒羊羔,用金刀切成小块,用盘子盛了,放在桌上。契丹公子推到天权面前,又亲自斟了一杯酒递上去:“我请你。”
他的南话说得并不是很好听,但语速极快,十分流利。天权自顾自低头喝茶,对他送来的美酒肥羊看也不看。契丹公子用金刀插了一块羊肉,柔声道:“我听说南人里也有慷慨悲壮之士,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和咱们契丹人一样。阁下身手这样精巧,本以为是条好汉,我敬你,你却不敢受,未免令人失望。”
天权冷道:“脏。”
契丹公子不怒反喜,蠢蠢欲动,想在他俊美的脸上摸那么一把,却有点不敢。他眯眼笑道:“我脏不脏,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众人嗡地一声,爆发了。
搞什么!原来是玩男人的!没劲,没劲之极。
天权骤然抬头,定定看着他。契丹公子撑着下巴,用刀在软绵绵的羊肉上一下一下地戳着,眉眼间带着一些挑衅的挑逗,低声道:“我叫述律。你呢?”
羊肉被戳得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天权目中突然流露出一丝寒意,耳边还听得此人声音魅惑,说着不知轻重的话:“你再不说话,我便将这客栈里的南人都杀了,你说一句,我便放过一个人。”
一旁的侍卫见他忘形,只得低声提醒:“千岁爷,这里不是上京。”
述律笑吟吟地盯着天权,右手却一抬,那把金刀毫无声息地朝那人头上插去,好在那侍卫躲得快,否则当即便要死在这里,饶是这样,耳朵还是被切开了一块,鲜血直冒。众侍卫知道此人喜怒无常,脾气极为暴躁恶劣,更视人命如草芥,一时不爽杀个人简直比吃豆子还容易,他们服侍起来都是提心吊胆,当即齐刷刷跪了一地,谁也不敢吭声。
述律含着温柔多情的笑,将那染血的金刀继续插进羊肉里,挑了一块送进嘴里,眼睛纠结在天权脸上,就是不离开。
眼看这里的场面是僵持住了,忽听门外一阵清脆的银铃声,叮叮当当,众人不由自主朝门口看去,却见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女孩子慢悠悠走了进来。她腰上挂着一只小小的银铃,用红绳拴着,故而走动的时候叮叮当当乱响。
有些喧闹的客栈突然安静下来,人人都望着她。
天下居然有这样的美女!所有人心中在那一瞬间都想着同样的事情,只怕把和林所有稍微有点姿色的少女加在一起,也不如她一根手指头来的妩媚。
女孩子对大厅里的风云乱涌半点也没发觉,叮叮当当走过来,用白嫩的小手擦擦衣服,吞了口口水,朝伙计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说道:“我要……一碗阳春面,加个卤蛋。”回头摸摸自己的荷包,倒出来一看,只有两块铜板,脸上一苦,道:“只要阳春面,卤蛋不要了。”
那声音娇滴滴的,像一只小黄莺,柳叶一样的眉毛那么一皱,简直娇憨不可方物。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看着她,谁也不想把视线移开。伙计神魂颠倒地端了面上来,加了三个卤蛋,连钱也不收,直接塞进她手里。
女孩子端碗掉头过来找位子,人人都自动让开,她手指头泡在汤里,烫得直皱眉头,抬头一见天权那里空着,当即快步朝那里走去,咣地一声把碗重重放在上面,烫得直跳。
一个契丹侍卫上来要把她赶走,述律横了他一眼,那人吓得继续垂头装哑巴。
女孩子抱歉地朝两人笑笑:“不好意思哈,人太多,让我挤挤,一下就好。”
说完,坐下,抄起盐罐,呼啦一下,倒了半罐子。
仿佛是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她含愧笑道:“蜀人,喜欢辛味的。”
天权看看桌上的调味罐子,盐罐旁边分明摆着一个小陶碗,上面贴着红色宣纸:花椒粉。
女孩子搅了搅面汤,低头一顿大嚼,脸色突然一变,一口吐出,神情极为疑惑,抓起那个盐罐,放在眼前,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才看清上面写着“盐”。
她精致漂亮的小脸又垮了下来,述律忍不住嘻嘻笑了出来,低声道:“姑娘眼睛不好使?”
她脸上一红,像上好的玉石里透出一层红晕,述律的眼睛又直了。
“一直都是这样,要凑很近才能看清,最近越发坏了……看东西很吃力……”她似是对自己出了个大丑感到无地自容。
身上最后两个铜板也花了,没钱,她肯定要饿肚子。述律正趣味十足地盯着她漂亮的脸,忽见她站了起来,下定了决心似的,在身上擦擦手,豪情万千地朝厅中的木柱子大步迈去,对着柱子张口问道:“劳驾一下,您老需要护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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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辣椒是明末清初传入中国的,以前大多是用花椒,茱萸,大料等调味品。本来小说是娱乐性的,可以不在乎这些,不过后来想想,这种错误最好表犯,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