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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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言胸腔剧烈起伏,冷冷看着陆含谦,道:“放开!”

    水滴顺着陆含谦脸颊缓缓流下来。

    经过他深邃的眼窝,笔挺的鼻梁,锋利的唇线,最后洇进深灰色的衬衫领口里。

    陆含谦抬手,慢慢将眼皮上的水擦了一把。

    林言警戒地盯着他,唯恐这个人下一秒就会突然发难。

    但陆含谦仍然只望着林言,锲而不舍似的问:“林言,你在不在乎我啊。要是我死外头了,你在不在乎?”

    “……”

    林言看神经病似的看着陆含谦,突然轻笑了一下:“你说呢?”

    “……一个星期前,为了逼我就范,你亲手摔得我手腕骨折,还记得吗?”

    林言淡淡道:“还有你买的那一箱子玩具……你用在我身上的那些东西,各种闻所未闻的玩法——你有没有把我当人?”

    陆含谦怔怔地望着他。

    黑暗中,林言微微抬起了下巴。

    那道瘦削的轮廓在他漠然的语气下显得锋利而刻薄,带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意味。

    最后,林言冷淡地对陆含谦缓声道:“我恨你。”

    “如果没有你,我会过得比现在好得多——我……非常希望你早日消失。”

    这句话就仿佛对陆含谦的一种宣判。

    一个字一个字地烙进心口,每一个音节都烫得令他战栗。

    但陆含谦只愣愣站在门口,眼睁睁地看着林言。

    怎么会这样呢?

    他呆呆想,在那些狐朋狗友的小情人里,他对林言是最好的了。

    要钱给钱,要什么给什么,他陆含谦有什么不满足他的?

    只是林言自己从来不肯要。

    陆含谦原以为林言只是不喜欢自己的出身,看不惯他的权贵做派,却怎么都没想到会是“恨”。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怎么会换来恨呢?

    “为什么?”

    酒精的后劲慢慢上来了,烧得陆含谦脑子发晕。

    他哆嗦着抓紧林言的肩膀,神经质般问:“……你不是只是讨厌我吗?怎么会恨我?”

    林言一把打开他的手,眼神冷得像淬毒寒剑。

    “因为你毁了我啊……”

    林言一字一句,轻声道:“陆含谦,你知道吗,只要一想到你,我晚上做梦都会被吓得惊醒。”

    “……”

    “你什么时候能消失?”

    林言看着这个醉酒的男人,缓声说,“你要是能消失就好了……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和你在一起,我都不知道我还能坚持着活多久……”

    酒精延缓了陆含谦大脑的反应速度。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亲耳听见林言说出这些话,盯着林言开开合合的唇,却依然感觉那样地痛,心脏仿佛正在被人凌迟。

    “……如果我消失,你想去做什么?”

    陆含谦眼睛里全是血丝,他用尽全身力气般,鼓起勇气,说:

    “林言,我为你把赵宇打了……家里安排的联姻对象,我从来没去见过,还有什么赵钱孙李,从前想给你打的官司使绊子的人,没一个落到过好下场……你为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还是不能稍微不那么讨厌我?

    只是,陆含谦依然没能把这句话说出口。

    “你觉得我怕死么?”

    半晌,林言轻声道:“陆含谦,你觉得我是个恐惧死亡的人吗。”

    陆含谦怔怔,没说话。

    林言笑了一下:“如果我怕死,就不会这样当律师。”

    “我这辈子,就想痛痛快快地干点自己想干的事。要是什么时候真碰上南墙了,死了也就算了——反正在这世上,也没什么人会为我难过。”

    “让我屈于人下,以色侍人,换取一方特权庇护苟延残喘,还不如叫我死了。”

    “……”

    “你会后悔的。”

    半晌,陆含谦说。

    “我不会后悔。”

    林言平静道:“我知道你觉得这样蠢。成大事者能屈能伸,我这样,是穷酸书生的臭骨气——但是我已经改不了了。”

    “你把我的脊梁一节一节敲断了,打碎了,我也跪不下来。……指望我可以自觉躺平,任由你随便操……陆含谦,除非我死了。”

    “你不是有脊梁……”

    陆含谦咬牙道:“你是老子给你护得太好了!你他妈……总有一天得跪着求我!”

    林言不想再与陆含谦说什么,冷漠地看了他一眼,自顾自回了房间,“咔嗒”一声将门落了锁。

    陆含谦孤零零默默立了半晌,看着林言紧锁的主卧室,黑洞洞的屋子。

    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第十七章

    林言得到风声时,他正在医院。

    那是他和陆含谦发生冲突之后的第五天  。

    早上林言去超市采购,想买些茶叶,纸巾,订书钉之类的东西。

    这些日常用品事务所总是消耗得非常快,几乎每隔两个星期,就得补购一次。

    原本它们是该由小助理来完成采购的,但林言孤家寡人一个,不像助理小妹妹有男朋友等着回家吃饭。

    这些琐碎的杂事,就落在了他头上。

    超市里人来人往,嘈杂得不行。

    生鲜区的空气中混杂着各种瓜果的淡香,一些蔬菜的泥土味和潮湿的水汽,变成一种说不出的奇怪味道。

    林言一手空心菜,一手土鸡蛋,正仔细辨别着。

    和大多数同龄人不同,林言很会挑菜。

    他小时候和外婆一起生活,外婆每回去菜市场,林言都会一起,去帮忙外婆拎东西。

    外婆一边买,一边还会唠唠叨叨地跟他讲,这个是红汗菜,那个是韭菜,边边上的那个是绿叶菜……

    “红汗菜呀,要这样才新鲜。”

    佝偻的老妇人掰开茎杆,琐碎地叮嘱他:

    “喏,言言,你看这儿,身茎得红得均匀些……”

    年幼的林言偏头,盯着这些油绿油绿,新鲜可爱的菜叶,大眼睛忽闪忽闪——

    是一个再粉雕玉琢不过的漂亮小孩。

    边上卖菜的阿姨便会笑:“婆婆,您外孙长得这么白净,又斯文,将来肯定要干大事儿的。您教他学这个干什么呀。”

    “干大事儿怎么啦。”

    七十多岁的妇人一脸认真:“干什么事,都首先要学会对身边儿人好,那样温温柔柔的男孩子呀,才讨女孩子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