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夏锦华掏出了一个燧发枪……
“你还是没抓住。”司空绝笃定地道。
夏锦华也挫败,道:“我才掏出枪,忽然卷来一阵风,一个白衣服的男人进来将她给救走了。”
说起这事儿,夏锦华还十分不痛快,那男人的轻功实在是高强,甚至能和司空绝一较高下了。
青楼是夏锦华的地盘,对方伤不得她,但未料到,在有枪的情况下,对方还能从容而去。
福元公主果然是有些手段啊!
“临走之前,她还说,你必定负我,女王的位置永远为我留着!”
听见夏锦华唉声叹气,司空绝反倒是笑了:“福元公主不愧为是福元公主,若是就这么轻松的被你给抓来了,她就不是福元公主了。”
“屁!”夏锦华立马反击道:“你的手段不都是跟那福元公主学的,当年若不是我将你救活了,你早就死在那荒郊野外了,那福元公主有什么厉害的,只是今日我没有做好准备,若是我做好了准备,她早就被我一绳子给捆来了!”
“好好好,你行你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司空绝道,抱了孩子过来睡。
那孩子睡相实在是不好,蹬来踢去的,直到司空绝狠了心,给了那嫩屁股一巴掌,才算是安定了。
半夜,风声微微。
夏锦华忽然幽幽地道:“我今日要是跟你娘走了,我跟她混了,等她当了女皇,我就是女王,我再略施小计,谋朝篡位,我就是女皇了!”
说起那勾心斗角宫廷争斗,夏锦华还欠缺了些火候,司空绝不禁怀疑道:“你行吗?”
“不是还有你嘛!”夏锦华道,不由得沾沾自喜:“等我当了女皇,我儿子就是太子,朕给你赐予个‘皇夫’的名号,保证每个周有三天睡在你那里。”
“其余四天呢?”
“朕还有二皇夫,三皇夫……”
“那本皇夫就让皇上您那四日都下不了床!”
……
夫妻夜话很是愉快。
但夏锦华却忧虑了,那福元公主是经历过了彻骨疼痛的人,其心性非同一般,又是准备了这么多年,四国之中身子还是澶州都有她的势力,她和司空绝该拿什么来跟她斗呢?
军,对方的军队数量和阵容远在夏城之上;
民,对方的民是夏城的上百倍不止;
财,夏城就算是拥有三国的宝藏,但也怕是有些勉强。
想了半天,除了火车轮船洋枪大炮,夏锦华已经想不出这夏城还有什么能帮助他们与福元公主一决高下了。
当下,夏锦华决定,无论花多少钱,也要将夏城的军事工业给搞起来!
夏城要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城池!
夏城表面赚了钱,但其实一直都穷。
最开始来的时候,要钱没钱,要人倒是不少,几万口士兵等着开饭,入驻城主府的时候倒是搜出了不少金银,但是都被还回去了,没有还回去的,也拿去修路修桥了。
新生的夏城处处都需要钱,大批量的难民安置,需要钱;建公租房,需要钱;修桥修路修运河,需要钱;那个时候,夏锦华真是恨不得一个钱能分成两半用,连司空绝都要抛头露面的赚钱,实在是可怜。
运河修好了,夏城逐渐的富了,不省心的夏锦华又开始鼓捣学校的事情。
学校的创办需要大量的资金,也是处处都需要钱。
眼看着学院修好了,运河修好了,夏城经济活了,外国商人都慕名而来了,资金也回笼了,夏锦华又开始鼓捣研究中心这个无底洞。
钱钱钱,命相连。
夏锦华有大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三国的宝藏都快填不住这无底洞了,但司空绝还是乐呵呵地掏钱。
她被迫将学院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专心地在研究中心里面鼓捣,不造出轮船火车,她绝对不会罢休!
若是没有自己的手段,如何能在这四国纷争之中立足?
研究中心里的其他人也是憋着一口气,不成功便成仁,要对得起夏锦华的钱,更对得起那一筐筐的土豆!
这一下可好了,夏锦华奋发图强了,司空绝连面儿都见不着了,她甚至是几日几日的不回家,偶尔回来,抱抱孩子,吃点水,又背着她的小背包骑着自行车匆匆地走了。
每次司空绝去研究中心里寻她,见她不是在低头画图纸,就是跟着众人一起鼓捣那些个钢铁东西,忙得昏头转向,连他都顾及不了了,或者是累了,直接一头倒一边便睡了。
睡在空置的钢铁材料上,睡在火车头上,睡在尚在修建的轮船里,研究中心哪里都是她的床,有次司空绝去了,发现她睡在一堆煤炭里。
当从那煤炭堆里将自己那黑得发亮的媳妇给刨出来,司空绝差点心疼得哭了,但夏锦华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睁开眼,瞧了一眼司空绝,默默无声地起身继续去干活。
司空绝当机立断,搬来研究中心的职工宿舍里,和夏锦华一起住,可他的事情也多,也就是晚上,或者是周末偶尔能有个空闲,但就算是晚上,夏锦华也不见得会回来,研究中心里,电灯彻夜不歇,周末更是从来不见她休息。
那研究中心里面的人个个都变样了,威廉王子长出了金黄金黄的络腮胡,他都没时间去割了,将那胡子扎了个小辫子,异常带感,唐淌也是满面憔悴却神采奕奕却忙着发明创造,夏锦华更是瘦成了人干。
多少次,司空绝将夏锦华抱住,苦劝道:“咱们回去,休息几日再来。”
夏锦华头也不抬,“闪开,我要工作。”
“孩儿要娘了!”
“闪开,我要工作!”
“我想你了!”
“闪开,我要工作!”
“……”
“闪开,我要工作!”
……
府里糙汉又哭着要爹娘,没娘都习惯了,没爹可习惯不了,一个月不见娘,习以为常,但两日不见爹,那必定是哭成狗了。
司空绝又心慌慌地回府照顾娃娃。
上一次夏锦华回家,已经是两个周之前了,抱了一个所谓的风扇回来,给司空绝示范了一番,便又走了。
那风扇里面装了发条,发条是什么,司空绝也不知道,反正上了发条,拿‘风扇’的铁片子能转好久,凉风扑面,可是舒服了。
但司空绝如何能舒服得起来!
他还得几头忙,眼看着学院要放假了,期末工作还得做,还要组织期末考试等。
那一日,司空绝正走在学院之中,又是许久不见夏锦华了,或者见到的只有一个后脑勺,他寻思着放学之后去研究中心给夏锦华送点小龙虾去,看着天色不早了,便往校门口去了,但走到一半,忽然听见一声惊喜的呼喊:“大哥二哥!”
他下意识地回头,却见自己的身后,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子。
一双带笑的明媚双眼,一张如同春光般的娇俏小脸,像极了几年前那出嫁的夏锦华。
形不是最似,但神却神似!
就算曾经那易容得天衣无缝的假货站在自己面前,司空绝也不曾有这种感觉。
似乎觉得,那就是夏锦华!心目中的那个永远年轻的夏锦华!
------题外话------
回学校领毕业证,学校好大的雨,踩在水里几小时,脚泡怀了,嗷
☆、090 嗲嗲,我瞎了
那女子,虽然外貌和夏锦华不是特别想象,但是那一种气质和神韵,却似乎是一模一样,令司空绝不禁想起了曾经的青葱年少岁月,曾经的夏锦华也是这般的容貌。
看那女子,似乎不是学院的学生,与司空绝擦肩而过,他便似乎是闻到了一股少女特有的青春气息,那味道,勾起了他的回忆,似乎是回到了宁山县萝村的那些日子,她也如同那少女般的娇俏可人,浑身都是灵动的气息。
司空绝摇摇头,却不由得回望了一眼那女子,那女子也恰巧回望了一眼他,忽然对他一笑。
他微楞,见那女子面容水灵无比,似乎是才十五六岁的模样,着一身浅绿色的衣衫,他以为自己真的看见了夏锦华。
但是那女子,已经远去了,只给他留下一个水灵的背影。
司空绝笑了笑,却忽然越发的想念夏锦华了。
忙去了车棚里,将自行车给推了出门,一路骑着自行车往学校外面去了。
他去了吉祥酒楼,打包几道菜,还特意要了一大份小龙虾,便往那研究中心的方向去了。
到了研究中心,顺利地进入,从破铜烂铁和煤炭堆里面捞出了夏锦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