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不是寻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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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硕也察觉到了异样,他体内虽然有伤,但并不是很重,血参的元气几乎只用了三分之一,就已经足够恢复,但是他却把所有的血参全部吃了。
这元气是血参生长四千年所积存的天地元气,虽仅仅是一株参草,但是这么长时间的集聚,所积攒的元气也是不可小看。
而且这元气在血参之中时间太长,发生了某种不可描述的变化,和如今天地中所蕴含的天地元气有所不同。
他的身体沟通内外天地,却是如今的天地。
换句话说,这种血参中所积存的元气,根本无法待在他的体内,势必以某种形式逸散出去。
可是李文硕却是不愿意浪费,他一个连一文钱掉地上都会去捡的人,怎么会浪费这价值千金的瑰宝?。
他肌肉微微震动,扭曲,身体内五脏六腑的位置都跟着发生改变。
实力达到玄彻境界的武者,就可以凭借着对自身肌肉的控制,暂时改变五脏六腑的位置,在与人争斗的时候,避开致命的要害。
李文硕自然也可以。
不过他却不是在战斗。
以他的境界,虽然不是医者,但是对自己身体情况的了解,却是胜过世间最好的医生,每一寸血肉中有什么经络,他都能够精确的感受到。
他的五脏六腑看似都在震动,但是实际上震动的却是五脏六腑外面包裹着的那层筋膜,他皮肤下面的筋膜也是。
那筋膜上生着一层黑色的暗纹,是原本驾驭天魔旗剑所遗留下来的魔气,可是,现在在逐渐吸收血参的过程中,这黑色的暗纹逐渐转化成血红色。
血红色的暗纹极为细小,看起来就如依附在皮肤上的血管儿,看着这种情况,李文硕却是有些欣喜。
毕竟,平日里一旦运功超过七成功力,这层黑**纹就会被激发,也不说给人增加什么力量,就只是单纯的让人看着浑身魔气。
可是现如今,这股魔气似乎被这血参的元气中和了一般,以后再运功,整个人看起来也会正常一点。
元气燥乱。
但是李文硕也不惧,调集起体内的先天一气,几乎只是一个呼吸间的功夫,体内的元气就被镇压下来。
过了足有两盏茶的功夫,李文硕面色才是逐渐恢复正常,吸收了整个血参,他不仅伤势恢复如初,身体中的那些筋膜也是变得越加坚韧。
可是此时,他才发现,身上已经铺上了一层黏糊糊的汗水,头发一缕缕的贴在头顶,也在不断的滴着水,整个人宛如跳入河里游了一圈儿。
苦笑了一声,回头瞥了一眼罗九衣,笑道:“真没想到,这小小的血参竟然有这么强的药力。”
罗九衣也没想到。
她见李文硕没事,也是放下了心,瞪了他一眼,说道:“这血参是大补之物,若是寻常人,像你这般吃下肚去,说不得要被那股火气灼烧至死。”
李文硕轻哼一声,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上身骨骼瞬间发出噼啪如炮仗似的爆响。
他笑着说道:“你男人我本就不是寻常人好不好,这小小的血参又怎么奈何得了我?”
罗九衣轻哼一声,说道:“你还是赶紧去洗一个澡吧,就你这一身汗臭,估计等会儿若是跟那蛮族的狗头军师打起来,都不用动手,臭都能把他臭死。”
听罗九衣这么说,李文硕也是脸不红,心不跳,打了个哈哈,说道:“那样更好,史书上到时候一定会这么写:蛮族万军来袭,逍遥侯奋无限神勇,独立于城墙之前,王霸之气散发而出,敌军莫不退避。”
“呵,就知道嘴贫。”
“我说的可是大实话,快来帮我搓澡,若是真的要靠着一身汗臭退敌,就算乌兰巴特尔不动手,你夫君我说不得也要羞愧至死啊。”
李文硕颇为无奈。
……
山峡之前,乌兰巴特尔翻身下马,身前站着的两人,都曾经是蛮族九大部落等级的大祭司,曾经自己的老对手。
此刻他们已经联手。
他们二人分立于巴特尔两侧,直看着这座崩溃已经死掉的山峡,先前还是生机勃勃,可是短短的时间内,这山峡中的一切却都在慢慢死去。
一座石山自然拦不住他们,可是他们身后如林般的骑兵却过不去。
“绕过去?”
那披着小羊皮的老者厚重的眼皮下,两个眼珠浑浊无比,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东西,只是用沙哑的声音说道:“绕过去吧,这山脉虽然有点儿长,但是以我大军的机动力,绕过这片山脉,再回到正路,也只需要三天的时间。”
光头大汉屈指轻弹手中的羊骨头,没有说话,显然也是赞同老者的意思。
可是乌兰巴特尔却没有立刻决定,他向来是个果断的人,没有立刻决定,有时候就代表着不赞同。
“三天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他抬起步子向前走去,每一步迈出,都是坚决无比,和传说中武道高手身体力大如牛,体魄却是轻盈灵动不同,他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异样的力量感。
那挥手摆臂的力量甚至在空中带起了呼啸如出膛大炮的风声,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在展露着他的决心和强大。
他曾经输给过天冲境的李绝仙一次。
但就是当初的李绝仙也承认,再给他一段时间,自己也未必能胜过这个草原上的年轻人。
乌兰巴特尔的年纪并不比李文硕大。
他曾经是整个草原上最底层的一个奴隶,小时候没有机会练武,直到十三岁那年,他才被那位只会偷吃祭品,偷喝祭酒的大祭司看重,修行星象武艺。
可是拓拔一族那一任的大祭司并不会什么武艺,只是个眼中偶尔露出异样神采的猥琐老头儿,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学的武功,只是,慢慢的,这个一直被人忽略的奴隶的孩子,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变得需要所有人仰望。
变得所有人都看不懂。
有人说,他平日里和猎豹学习奔跑,和狮子学习扑击,和苍鹰修习轻功,传的神乎其神,但只要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但有一点无法否认,他是个天才,世间绝无仅有的武道天才。
老人和光头壮汉此刻都神色一凛,双眼死盯着眼前这个他们也看不懂的年轻人,身后成千上万的战马躁动不安,在原地来回踱步。
乌兰巴特尔手掌贴上粗糙的巨石,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天地间鼓荡起了呼啸的风,他的胸口微微鼓胀,仿佛整个天地间所有的天地元气都被他这一口气吸入腹中。
这几乎是事实。
身后光头壮汉和老人脸上同时展现出惊愕和骇然两种神色。这是何等强大的体魄,才能作为容器,将如此庞大的天地元气集中在那小小的身躯内?
他们想不通。
面对这堵路的峡谷,他们不是没有想过打通,开辟出一条路,可是他们最终都放弃了。
破坏总是要比创造容易的多,先前那破坏的力量已经如此惊人,更何况再要从废墟中开辟出一条可供骑兵驱驰的道路?
可是乌兰巴特尔做到了。
轰!
他一拳挥出,那是绝对的暴力。
如山般的巨石化为碎块儿,然后碎块儿再蹦碎,最后变为石粉,这一拳过后,这堵着的数百丈范围内,再也找不出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完整石头。
隔着五里地。
城中的李文硕刚刚沐浴更衣,换上了一身白色的宽大衣袍,手中提着一把三尺长剑,向着北方望去,目光似乎要穿越重重屋舍,厚重城墙。
【《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是不是有一种激昂的感觉在澎湃
作者【罗大王】没日没夜精心构思的经典优秀作品 【魁星阁】的这一本【《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是给力网友自发转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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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就是想问问这本还有资格入您的法眼吗《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要是还不错的话可一定不要吝啬您的正版支持啊!
下一章预览:...族武士也是在不断地奋力架起云梯。 战场上杀敌的主要是蛮族的游骑兵,尤善骑射,以如林箭矢不断压制城墙上的士卒,隔着几十丈的距离,依旧有着极大的准头,不少人只一露头便被羽箭夺去性命。 而真正攻城的是下马步战的骑士,他们扛着巨盾,几人一队,分成了三个硕大的五千人方阵,扛着云梯和敌人的羽箭,直冲到城墙之下,毕竟攻城战中,战马并无多少作用。 可没有一人能登上城楼。 罗九衣没有贸然动手,她的任务是守好城墙,只是不断以内力远程截断空中的箭矢,摧毁搭在城墙上的云梯,以她的修为,想做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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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李文硕也察觉到了异样,他体内虽然有伤,但并不是很重,血参的元气几乎只用了三分之一,就已经足够恢复,但是他却把所有的血参全部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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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篇
什什什什麽!我竟然穿越了!
竟然还是穿越到生命危险前三名的家庭教师,妈妈啊!我还不想这麽早死啊!
天天天┅天啊!真的碰到他了!真的碰到他了耶!
那个让我每天看著漫画与动画朝思暮想的麻雀!云雀恭弥!
可是┅怎麽好像他是咬杀玩弄我为乐啊!!?
vs 黑曜中学篇
出、出现了!那个终极闪电凤梨头六道骸!还有狗狗跟眼镜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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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都忘记我们是以敌人的身分见面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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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川,十年後的奶已经┅----。」
vs 冰守篇
只要是为了保护夥伴,即使是毁了另一个自己也无所谓!
不过┅┅这一路上怎麽感觉非常艰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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